为进一步适应学校对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相关要求,推进二级管理体制,充分调动我院师生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积极性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。根据《外国语学院院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稿)》的要求,现将2026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简介
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:资助研究生自主开展理论研究、社会调研等科研活动,争取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和社会调查报告。
二、项目申报
(一)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我院2025级全日制研究生。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,且不得作为成员参与其他新申报项目。已有在研项目未结题者,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新项目。
(二)不得以不同申请人名义提交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。
(三)项目出版或发表的成果,须在显著位置标注“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”。
(四)申报流程:
学院拟于2026年3月中旬组织立项评审,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2026年3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(外语楼214);
三、结题验收
(一)验收范围:我院2024年立项的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。
(二)验收要求:
1、项目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并取得预期成果后即可申请结题。项目出版或发表的成果,须在显著位置标注“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”。
2、未取得成果的项目,须按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并参加答辩,答辩通过后方可结题。
3、结题验收流程:
(1)项目负责人填写《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》(一式二份),连同最终成果打印稿(如专著、论文、专利证书、鉴定证书等),于2026年3月10日中午12点前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(外语楼214)提交结题申请,同时发送电子版结题报告和最终成果扫描件到邮箱2051701730@qq.com。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定结项等级。
(2)未取得成果的项目,学院将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。项目负责人须以答辩形式进行陈述,专家评审通过后,由学院颁发结题证书。
(3)学院将加大结项审核力度和提高结项要求,结项审核未通过者,学院终止该项目资助。
四、其他说明
结项等级评定为“合格”的,下拨剩余经费;评定为“优秀”的,除下拨剩余经费外,另奖励500元。
联系人:余老师
联系电话:0731-58292177
附件:
1、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报书
2、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
3、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(讨论稿)
外国语学院
2026年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