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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现转发国家汉办《关于请推荐“汉语教师/志愿者西班牙语培训班”学员事的函》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,按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。
参加培训的教师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 愿意从事国际汉语教学工作,具有奉献精神;
2. 具备较好的汉语知识;
3.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;
4. 本科(含)以上学历;
5. 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;
6. 身心健康,年龄35岁以下。
请于2012年6月18日10:00前将报名表交到国际交流处综合科。
联系人:贺老师 电话:58298801
地址:留学生楼109室。
附件请至http://www.xtu.edu.cn/2012/0614/article_8088.html下载
附件一:关于请推荐“汉语教师/志愿者西班牙语培训班”学员事的函
附件二:汉语教师/志愿者西班牙语培训班学员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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